企业:什么?不就是一些空木箱嘛,这有啥稽查的?
海关:依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要求》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未经有效处理的木质包装不能出口。与出境货物直接有关的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同样是海关稽查关注的对象哦。
为进一步强化天津口岸木质包装检疫监管,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东丽海关与动植物检疫处、缉私局近期对出境货物木质包装联合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发现一起违规线索。
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到达离境口岸时,可能因更换包装、除害处理等导致出口受阻,甚至影响装船发运。到达目的口岸后,还将面临除害、销毁、拒绝入境等风险。
IPPC是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的简称,木质包装加施了IPPC标识意味着按照国际公约规定的方式和指标进行过除害处理,并且合格,不携带有害生物。
陕西木质托盘加工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标识加施企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标识加施资格。
(一)热处理/熏蒸处理设施、检测设备达不到要求的;
(二)除害处理达不到规定温度、剂量、时间等技术指标的;
(三)经除害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成品库管理不规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风险的;
(四)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五)木质包装除害处理、销售等情况不清的;
(六)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质量记录不健全的;
(七)未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的;
(八)其他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
第十四条 因标识加施企业方面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海关将暂停直至取消其标识加施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因第十三条的原因,在国外遭除害处理、销毁或者退货的;
(二)未经有效除害处理加施标识的;
(三)倒卖、挪用标识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的;
(五)其他严重影响木质包装检疫质量的。